晏子谏杀烛邹

作者: 两汉    刘向
  齐景公好弋,使烛邹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  齐景公好弋,使烛邹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  齐景公喜欢捕鸟,就命令烛邹管理鸟,不久,鸟逃跑了。齐景公气坏了,决定亲手杀掉他。晏子说:“烛邹有三条罪状,请让我列数他的罪状然后杀掉他。”景公说:“可以。”于是召见烛邹,在齐景公面前列数他的罪行,说:“烛邹!你是我们君王的养鸟人,却让鸟逃跑了,这是第一条罪行;让我们君王为了一只鸟就要杀人,这是第二条罪行;让诸侯听到这件事,认为我们的君王看重鸟而轻视手下的人,这是第三条罪行。烛邹的罪已经列举结束,请杀死烛邹。”景公说:“不用杀了,我明白你的指教了。”
  齐景公好¹弋(yì)²,使³烛邹(zōu)⁴主⁵鸟而亡⁶之。公邹,诏⁷吏(lì)欲⁸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⁹,请数¹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¹¹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¹²罪一也;使¹³吾君以鸟之故¹⁴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¹⁵鸟而轻¹⁶士¹⁷,是罪三也。数(shǔ)烛邹罪已毕¹⁸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¹⁹矣。”
  ¹好:爱好,喜爱。²弋:带有绳子的箭,用来射鸟;系着绳的箭,此处名词作动词,指用弋射;此处指捕鸟。³使(使烛邹主鸟):命令,派遣(上级对下级)。⁴烛邹:齐景公的一个臣仆。⁵主:掌管,主管,负责管理;也可翻译成“养”。⁶亡:丢失,逃跑,让……逃跑了,这里指让鸟逃走了。⁷诏:诏书,皇上的命令或文告。这里指下令。⁸欲:想。⁹罪三:三条罪状。古代汉语中数词作定语常常放在中心词后。下文的“罪一”“罪二”用法相同。¹⁰数:历数;列举。¹¹汝:你。¹²是:这。¹³使:致使,让。¹⁴故:原因,缘故。¹⁵重:重视,以……为重。¹⁶轻:轻视,以……为轻。¹⁷士:商、西周、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;读书人。¹⁸毕:结束。¹⁹闻命:接受教导。命:命令,这里指教导。
  齐景公好弋,使烛邹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  《晏子谏杀烛邹》是一篇文言文,出自《晏子春秋》。文章展现了晏子的说服技巧和高超的语言技巧,他成功地说服了齐景公,避免了无谓的杀戮,也保护了烛邹的性命。这场对话不仅展示了晏子的智慧和胆识,体现出他在权威面前镇定冷静、能言善辩、机智勇敢的精神;还写出古代智者如何通过辩才来影响他人以实现自己的目标;同时,亦揭示出当时帝王统治者重鸟轻人的残暴本质。

yàn晏zǐ子jiàn谏shā杀zhú烛zōu邹

liú刘xiàng向 〔liǎng两hàn汉 〕

    qí齐jǐng景gōng公hào好yì弋 ,shǐ使zhú烛zōu邹zhǔ主niǎo鸟ér而wáng亡zhī之 。gōng公nù怒 ,zhào诏lì吏yù欲shā杀zhī之 。yàn晏zǐ子yuē曰 : “zhú烛zōu邹yǒu有zuì罪sān三 ,qǐng请shǔ数zhī之yǐ以qí其zuì罪shā杀zhī之 。 ”gōng公yuē曰 : “kě可 。 ”yú于shì是zhào召ér而shǔ数zhī之gōng公qián前 ,yuē曰 : “zhú烛zōu邹 ,rǔ汝wéi为wú吾jūn君zhǔ主niǎo鸟ér而wáng亡zhī之 ,shì是zuì罪yī一yě也 ;shǐ使wú吾jūn君yǐ以niǎo鸟zhī之gù故shā杀rén人 ,shì是zuì罪èr二yě也 ;shǐ使zhū诸hóu侯wén闻zhī之yǐ以wú吾jūn君zhòng重niǎo鸟ér而qīng轻shì士 ,shì是zuì罪sān三yě也 。shǔ数zhú烛zōu邹zuì罪yǐ已bì毕 ,qǐng请shà杀zhī之 。 ”gōng公yuē曰 : “wù勿shā杀 !guǎ寡rén人wén闻mìng命yǐ矣 。 ”

《晏子谏杀烛邹》作者:刘向

简介 诗词 刘向

刘向(前77年—前6年),字子政,原名更生,世称刘中垒,世居汉代楚国彭城,仕于京师长安,祖籍沛郡丰邑(今属江苏徐州),出生于汉昭帝元凤四年(前77年),去世于汉哀帝建平元年(前6年)。刘邦异母弟刘交的后代,刘歆之父。曾奉命领校秘书,所撰《别录》,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目录。三篇,大多亡佚。今存《新序》《说苑》《列女传》《战国策》《列仙传》等书,其著作《五经通义》有清人马国翰辑本。《楚辞》是刘向编订成书,而《山海经》是其与其子刘歆共同编订成书。 ► 44篇诗文► 0条名句

《晏子谏杀烛邹》译文及注释

译文
  齐景公喜欢捕鸟,,就命令烛邹管理鸟,不久,鸟逃跑了。齐景公气坏了,决定亲手杀掉他。晏子说:“烛邹有三条罪状,请让我列数他的罪状然后杀掉他。”景公说:“可以。”于是召见烛邹,在齐景公面前列数他的罪行,说:“烛邹!你是我们君王的养鸟人,却让鸟逃跑了,这是第一条罪行;让我们君王为了一只鸟就要杀人,这是第二条罪行;让诸侯听到这件事,认为我们的君王看重鸟而轻视手下的人,这是第三条罪行。烛邹的罪已经列举结束,请杀死烛邹。”景公说:“不用杀了,我明白你的指教了。”

注释
弋:(yì)带有绳子的箭,用来射鸟;系着绳的箭,此处名词作动词,指用弋射;此处指捕鸟
使(使烛邹主鸟):命令,派遣(上级对下级)。
使(使吾君、使诸侯):致使,让。
是:这。
故:原因,缘故。
景公:姜姓,吕氏,名杵臼。春秋后期齐国国君,齐灵公之子,齐庄公之弟。
好:爱好,喜爱。
烛邹:齐景公的一个臣仆。
主:掌管,主管,负责管理;也可翻译成“养”。
诏:诏书,皇上的命令或文告。这里指下令。
数(shǔ):历数;列举
重:重视,以……为重。
轻:轻视,以……为轻。
闻命:接受教导。命:命令,这里指教导。
亡:丢失,逃跑,让……逃跑了,这里指让鸟逃走了。
以(以吾君重鸟):认为。
以(以其罪而杀之):按照。
以(以鸟之故):因为。
士:商、西周、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;读书人。
前:前面。
毕:结束。
而:连词表承接;连词表并列。
汝:你。
谏:规劝。
罪三:三条罪状。古代汉语中数词作定语常常放在中心词后。下文的“罪一”“罪二”用法相同。
是:这。
欲:想
寡人:古代君主自称。>

《晏子谏杀烛邹》寓意

  揭露当时的帝王统治者重鸟轻人的残暴本质,颂扬晏子的能言善辩与机智、正直的精神。

  人与人交流需掌握适当技巧,在劝诫指正别人时也应做到趋利避害。

  劝阻他人也要讲究方法,有时应学会避其锋芒,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
  晏子不是直接劝阻,而是间接委婉地提醒齐景公杀了烛邹会影响他的声誉,从而使他改变了主意(晏子的高明之处)。

《晏子谏杀烛邹》简析

  《晏子谏杀烛邹》是一篇文言文,出自《晏子春秋》。文章展现了晏子的说服技巧和高超的语言技巧,他成功地说服了齐景公,避免了无谓的杀戮,也保护了烛邹的性命。这场对话不仅展示了晏子的智慧和胆识,体现出他在权威面前镇定冷静、能言善辩、机智勇敢的精神;还写出古代智者如何通过辩才来影响他人以实现自己的目标;同时,亦揭示出当时帝王统治者重鸟轻人的残暴本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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